收藏到会员中心
|
文档题目: |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看“网络恶搞” |
 |
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4 15:24:33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浏览次数: |
21 |
下载次数: |
0
次 |
|
|
下载地址: |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看“网络恶搞” (需要:6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下载提示: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
文档介绍: |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
文档字数: |
|
文档字数:3310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看“网络恶搞” 随着电脑科技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恶搞”作为一种具有多种外在形式的大众个人思想的表达方式行为在互联网的日益流行。从形式上看,恶搞是以文字、图片、动画和短片为手段,以颠覆的、滑稽的、莫名其妙的无厘头来表达个人思想的一种方式。从内容上看,它是作者颠覆解构各个时代的公众人物或知名艺术作品,重新建构成具备喜剧风格新作品的一种创作活动,也是作者讽喻社会、品评人物的一种表达活动。从本质上讲,“网络恶搞”并没有太多的恶意,只是一种自娱的手段或需要,但“恶搞”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短暂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其行为常常与公民、法人的权利发生冲突,因为有的恶搞创作者在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任意截取片段,并进行扭曲、丑化了原作品,从而导致侵犯公民、法人的权利。如果涉及真实人物,还涉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问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来对“网络恶搞”行为进行民法上的规制、保护版权人利益就必须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网络恶搞”是否触犯了法律
恶搞是个人对严肃艺术或其他的一种调侃或个人解读。在此意义上,恶搞是每个人的一种权利或自由。但是,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有界限的。如果出现以下两种行为就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