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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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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4 09:43:43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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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 (需要:29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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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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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10677 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 引 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属国家司法机关它肩负着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的光荣任务和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实行的工作程序、人员管理模式行政化等与其本身的司法性立法价值取向相悖,制约着检察监督所追求的公正、效率和效益价值的发挥。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检察官管理体帛势在必行。 探究检察院的司法监督权,就要从检察院的法律功能入手,将司法监督权作为一项检察权来加以论述,以期对其有所创新和发展。 一、我国检察院的法律功能 检察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法律监督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法律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党派、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狭义的法律监督则特指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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