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理论与我国的古代法律思想文化
[摘 要] 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磨练出来的文化命脉和文明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文化背景。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 系统地形成了普遍和谐理念, 即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自身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的理念。和谐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思想的精髓。和谐思想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基因一直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扬光大。一些传统法律制度及其体现出来的天人合一、礼法和谐、家国和谐的和谐思想不仅可以而且完全应当被吸收借鉴,用来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服务,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只有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吸取其精髓和内涵,结合当代中国的国情,才能建立起适合当代中国的法制体系,中国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理想。
[关键词]: 和谐;和谐社会;法律制度;普遍和谐理念
构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乃至构建全世界和谐社会的社会形态,这些实践理论的倡导标志着以工具理性为核心理念的近现代西方工业文明在当代社会已开始衰退,标志着新的历史时代主题的形成。它既是对西方传统文明的超越,更是当代社会实践强烈的理论诉求。
在探索中华文化的宝库、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积累的过程中,我们倍感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所蕴含的深刻思想足以供给当代社会发展的理论需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古代志士仁人的崇高社会理想,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先贤们提出了许多思想,并且有些思想被统治者用来指导治国的实践。基于现代社会发展的理论诉求,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必将在超越自己的过程中重放异彩。
因此充分认识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这一基本特征是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认识和把握历史文化传统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