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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浅析携带凶器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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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2 20:44:58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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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携带凶器盗窃 (需要:20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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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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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3184 浅析携带凶器盗窃 摘要:近年来,盗窃犯罪出现在了携带凶器的新形式,并且发生率升高,但《刑法》制定和修订时并未对其作具体规定。为此,本文通过对携带凶器盗窃出现的几种形式作出论述,分析了当前频繁出现此类盗窃的原因,最后对如何降低携带凶器盗窃犯罪行为提出建议。 前言 刑法规定的盗窃犯罪是一种非暴力性犯罪,其社会危害程度小于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暴力性犯罪,因此在量刑时也就轻于上述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盗窃犯罪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是《刑法》制定和修订时未作具体规定的,即实践中发现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在盗窃作案前即准备刀、枪等凶器。如果在犯罪中遇到反抗和抓捕,即以暴力相威胁或实施暴力,从而由盗窃转化为抢劫;如果末遇到暴力,则充当作案工具,撬门砸锁、割包,社会危害较大。关于携带着凶器抢夺的,刑法在267条,第2款明确规定以作为抢劫罪定罪处罚;对于携带各凶器盗窃的,因为立法未作规定,在理论上对存在一定分歧。在实践中对于类似案件处理更是五花八门:“有的认定是抢劫罪;有的认定是盗窃罪;有的认为盗窃罪从重处理;有的作为抢劫(预备)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有的认为要以抢劫(预备)罪吸收盗窃罪而以抢劫罪论处。”[]除此之外,携带凶器盗窃案件有上升的趋势,本文就对此几类问题作出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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