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司法实务为视角
【摘 要】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学者和实务界的难题,究其原因,其一是侵权行为、损害及其责任的认定证明标准上存在问题;其二是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范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分配原则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等特殊规定,但对此特殊规定学界和司法实务中的理解目前呈多元化,造成司法实务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尴尬。本文试从法律特殊规定的内在理念结合司法判例为出发点,解读因果关系认定问题中的特殊规定的真正含义,以期为我国司法实务中有效处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字】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损害 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利益衡量
目录
引言2
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纠纷中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的现实困惑2
(一)案例的基本案情2
(二)从案例引发的“因果关系认定上”的法律问题5
1. 因果关系中的原因行为是“排污行为”还是“污染行为”?5
2. “损害”在环境侵权中应如何认定?6
3. 在因果关系认定上,是应该采取因果关系推定还是举证责任倒置?6
二、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中的法律问题6
(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中的原因行为7
1. “行为”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必要性7
2. 污染行为应为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原因行为,其界定需综合考量。7
(二)定性环境侵权责任因果关系中的“果”9
1. “损害”的法律内涵9
2. “损害”的证明标准问题9
三、从因果关系两分法来看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10
(一)环境侵权纠纷中并没有弃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则。10
(二)举证责任倒置与因果关系推定的法律关系10
1.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10
2. 因果关系推定11
结论:12
参考书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