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菲律宾单方面对中国启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附件七的强制仲裁程序,中国已多次对外宣示“不接受、不参与”之立场。强制仲裁实难解决南海争端。中菲仲裁案的管辖权问题目前尚未解决,即便进入实体审理阶段,菲方亦无必胜把握。由于两国在南海领土主权及海洋划界争端未被提交仲裁,菲方若败诉,可能在不违反判决的前提下提出许多法律理由将其持续在南海对抗中国的作为“合法化”,中方若被判败诉亦可如此。判决并不具备解决中菲南海冲突及争端的法律效力,两国针对核心争端的各自立场及法律论点不会因本案判决受任何影响。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仲裁 领土主权
目 录
摘要I
引言4
一、 滥用权利,启动强制仲裁程序5
(一) 菲律宾政府滥用权利,启动强制仲裁程序5
1.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5
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5
(二) 菲律宾滥用《公约》【7】强制仲裁程序6
1. 以《公约》来解释争端6
2.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强行推进仲裁8
二、 仲裁庭违法10
(一) 仲裁庭违反《公约》规定10
1. 《公约》第280条规定10
2. 《公约》第281条规定10
3. 《公约》第283条规定10
(二) 仲裁庭无视《宣言》对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发挥的巨大作用10
1. 《宣言》的意义10
2. 仲裁庭所作所为背离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宗旨和《公约》11
三、 美国介入南海争端13
(一) 美国打着“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旗号,在南海以炫耀武力相威胁,违反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国际强行法义务13
1. 《宪章》第2(4)条规定1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14
3. 《海洋界限——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张》【8】14
(二) 美国强力介入南海争端,操控国际舆论15
1. 美国在南海以炫耀武力相威胁15
2. 美国违反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国际强行法义务15
四、 国际仲裁庭的仲裁无效17
致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