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身关系开始弱化,财产关系逐步加强。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立法的重要内容,建立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夫妻财产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有利于保障民事交易的安全,维护涉及夫妻财产的民事交易相对人的合法利益。我国现行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在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约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规定上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从多个角度对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和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完善措施,例如限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明确夫妻对个人特有财产的权利、细化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增设夫妻对个人特有财产的责任及补偿请求的规定、增加财产协议变更程序等内容,来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在结构上使夫妻财产制度更加完善、严谨和科学,在司法实践解决夫妻财产关系时也不会出现法律空白。
关键词 夫妻财产制 夫妻共同债务 缺陷 完善
目 录
摘要I
引言1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述2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2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内容2
(三)我国夫妻制度的范围2
(四)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2
1.男女平等原则 2
2.契约自由原则3
3.保护弱者利益原则3
(五)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现实意义3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分析4
(一)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度4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于宽泛5
2.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5
3.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不应以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为判断标准5
4.夫妻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不合理性6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值得讨论7
6.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进行界定7
7.不明确有关清偿夫妻债务的原则8
(二)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8
1.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仍然存在疏漏9
2.约定财产制的类型单一9
3.夫妻财产约定缺乏协议变更程序9
4.夫妻财产制的约定程序不健全9
三、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几点思考10
(一)对法定财产制的完善10
1.限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0
2.夫妻共同财产应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10
3.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应做明确规定10
4.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应兼顾到夫妻双方的利益11
5具有严格个人性质的财产应作为个人财产11
6.应允许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共同财产11
7.应明确夫妻对个人特有财产的权利11
8.细化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12
9.增设夫妻对个人特有财产的责任及补偿请求的规定12
10.法律应明确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由夫妻个人偿还12
11.新《婚姻法》中应明确提出夫妻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负有连带责任12
12.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协议及法院对夫妻承担债务所作的判决仅对夫妻双方有效,效力不及于第三人(债权人)13
(二)对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完善13
1.完善约定财产制的内容13
2.增加财产协议变更程序13
3.不限定约定财产制的类型13
4.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必要程序13
参考文献15
致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