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或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依赖于刑事诉讼而又具有民事诉讼性质用来解决因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害问题的诉讼形式,所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对提起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因其特有的附带性与民事诉讼不同,对诉讼的请求范围只限于因被告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方面的损失,而对精神方面损害赔偿不宜赔偿。
关键词 附带民事诉讼 犯罪行为 民事损害赔偿 请求范围
目录
摘要1
目录2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含义及法律依据4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5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5
(二)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仍然具有民事诉讼的特点5
(三)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的损失5
(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是直接造成的5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6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6
1.被害人6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6
3.已死亡被害人的继承人6
4.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7
5.人民检察院7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7
1.刑事被告人(个人或单位)及其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共同致害人7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7
3.先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8
4.共同犯罪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8
5.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8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要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8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9
1.关于“犯罪行为”的含义9
2.关于“物质损失”的范围9
3.精神损失赔偿不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9
(五)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10
结 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