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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我国法律中的公共秩序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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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ianduod2 |
提交日期: |
2023-02-20 01:32:02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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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律中的公共秩序保留 (需要:50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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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1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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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公共秩序保留是一种排除和限制外国法适用的制度,对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起着一定的保护作用。它随着国际私法的规则一同产生和发展,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国际私法中一项不可或缺的规定。随着对外交往逐渐增多,涉外民商事关系不断深化,在这样的现实下,了解及熟练地掌握国际私法的各项制度,构建一个相对健全的国际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就成为了时代的要求。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向秉持肯定态度,在民法通则和其他多部民商事单行法中都有相关规定,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还未明确的问题,即我国立法没有充分的实现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适用的限制,如果不能在立法及司法上及时处理并完善这些问题,就会使理论留有缺陷,致使法官在实践中处理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案件时的自由裁量权过于广泛,进而导致滥用公共秩序,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甚至可能会引发外交事件。所以,有必要从这些不足的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这样才能体现法律本身应有的严谨性,才能保证在具体案件中应适用的外国法得到正确适用,才能更好的维护法院地国公共秩序,才能实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而促进涉外民商事的交往。当然,在完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时,也必需注意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资本主义法制体系的本质区别,更要考虑到我国实际国情和东西方社会文化差异,避免在制定公用秩序保留条款时出现盲目照搬外国、全盘西化的倾向。 关键词:公共秩序保留;立法及司法现状;外国法适用;法院地法
目 录
摘 要I 绪 论1 一、公共秩序保留历史沿革1 二.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及司法现状3 三.对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立法上的建议4 (一)明确“公共秩序”的范围4 (二)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4 1.应严格限定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措辞5 2.明确结果说在公共秩序保留中的适用5 3.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后不能一概适用本国法6 (三)应详细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对国际公约的适用7 (四)设专章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8 结 语12 参考文献12 致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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