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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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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ianduod2 |
提交日期: |
2023-02-20 00:09:10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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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完善 (需要:50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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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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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但这一重要制度的规定并不是很全面,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作系统的研究。婚姻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子女、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因此必须用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规范人们的结婚行为,使婚姻关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无效婚姻制度是各国结婚制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解决违法婚姻的有效方式,是贯彻执行法定结婚要件的有力武器,对婚姻法能够有效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存无效婚姻法律制度起到很重要的补充作用,但仍然有不足之处需要完善。该文就无效婚姻制度的现行规定以及存在不足之处进行探讨。
关键词:无效婚姻;婚姻制度;完善;建议
目录
摘要I 引言1 一、无效婚姻的概述2 (一)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沿革2 (二)我国无效婚姻的现状3 (三)无效婚姻的特征3 二、我国无效婚姻制度面临的问题3 (一)无效婚姻的具体制度缺乏立法上的完善3 (二)容易对婚姻无效的宣告机关产生错解4 (三)对子女的特别保护存在缺陷4 (四)确认无效婚姻效力的程序有待商榷4 三、无效婚姻制度的价值取向5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愈来愈趋向5 (二)对弱势一方或无过错一方提供一定的救济手段6 (三)对符合一定条件者予以补正7 四、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完善的建议7 (一)在立法上完善无效婚姻的具体制度7 (二)明确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判定婚姻的效力7 (三)加强和完善对子女的保护制度8 (四)确认无效婚姻效力的程序应予以完善8 (五)建立法律救济制度8 五、结语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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