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生产生活当中,三维立体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重叠和冲突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国于2001年10月27日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将三维立体商标纳入了商标保护的范畴。然而,现行法律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和确认授予商标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和确认授予专利权行使,并且商标权与专利权的授予程序及期限不同,知识产权能同时满足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构成要素,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会存在一些共性,因此两者的冲突依旧不可避免。笔者认为需要从立体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本身的概念、特征上探究,分析两者功能、作用、受法律保护条件、受法律保护范围和年限的区别,再从法律法规及审查制度等方面的探讨,得出两者发生冲突的原因以及表现形式,最终得到较为合适的解决途径,更好的保护正当权利人的利益。
[关键词]三维立体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原因;解决途径
目 录
摘要I
引言1
一、三维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概述2
(一)三维立体商标的概念2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2
(三)三维立体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差别2
1.两者概念不同2
2.两者的作用和功能不同2
3.两者受法律保护的条件不同2
4.两者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年限不同3
二、三维立体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产生冲突的原因4
(一)因权利产生和消灭的条件不同而出现的权利冲突4
(二)法律、法规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审查制度的规定不同4
(三)法律未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4
(四)其他原因4
三、三维立体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产生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6
(一)三维立体商标权人认为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侵犯自己商标权6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认为他人的注册三维立体商标专用权侵犯自己的专利权6
四、解决三维立体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的建议7
(一)解决两者冲突应遵循的原则7
1.尊重申请在先原则7
2.诚实信用原则7
3.公平合理与利益兼顾原则7
4.程序保障原则7
(二)解决两者权利冲突的途径8
1.权利主体协商解决8
2.在先权利人的救济方式8
五、结语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