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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浅论电子商务领域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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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1 13:09:19 |
文档分类: |
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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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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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6817 浅论电子商务领域犯罪 [摘要] 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项经济业务已经实现网络化。网络犯罪也随之出现,面对着09年的金融危机我们要更好的防范网络犯罪。电子商务犯罪是发生在电子商务领域中,以网络为工具危害电子商务活动秩序和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对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对策,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犯罪概念;成因 防范对策 电子商务犯罪概念分析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形式。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国内外对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广义的电子商务,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专题报告的概念,是指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销售和流通活动,它不仅指基于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来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构、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品、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列贸易活动。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商事主体将其业务通过企业内部网、企业外部网以及局域网、广域网和互联网进行商事交易,在这个过程中该商事主体及其职员、客户、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的交通运输商、金融中介服务商、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网络内容服务商(ICP)、电子市场(EM)营运商等中介机构之间发生的各种交易活动。广义的定义给出了电子商务的基本范畴,狭义的定义更加符合电子商务的现代特征,其对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研究也更具有现实意义。 电子商务犯罪在法理上定义为:在电子商务领域中扰乱电子商务秩序、有危害性,触犯刑事法律以及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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